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修訂印發(fā)<西安石油大學職員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西石大人〔2018〕45號),結合學校實際,現(xiàn)將我校2021年職員職級競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評審范圍
1.我校聘任在管理崗位的事業(yè)編制及人事代理在崗人員。
2.在教師、醫(yī)療衛(wèi)生、圖書情報、出版編輯、會經統(tǒng)審、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等專業(yè)技術系列的管理人員,須申請將本人現(xiàn)有職稱按照社會科學研究系列職稱對待,方可申報競聘。(申報表見附件五)
二、競聘條件
滿足《關于修訂印發(fā)<西安石油大學職員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西石大人〔2018〕45號)中規(guī)定的職員崗位基本任職條件和晉升條件。(附件一)
三、評審組織與職責
1.學校成立職員職級聘用委員會,全面負責各級職員崗位聘用工作及高級職員的評審工作。
2.職員職級聘用委員會下設職員職級聘用工作組,負責各級職員崗位聘用的日常工作以及初級、中級職員的評審工作。
3.各單位成立職員職級聘用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各級職員資格初審和推薦工作。
4.學校成立職員職級聘用資格審查小組,由人事處牽頭,黨政辦公室、紀委辦公室、組織部、科技處等相關部門參加,負責對照申報人員的基本條件、業(yè)績成果、管理工作立項、考核結果等晉升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5.各評審組織所議事項,凡涉及到參會本人、親屬以及涉及其他應回避的情況時,當事者應當回避。
四、聘用程序與時間安排
1.個人申報及填報材料要求
(1) 12月6日—12月10日,個人根據職員崗位基本任職條件和晉升條件填報《2021年職員職級競聘申請表》(附件二)(一式一份)及《2021年職員職級競聘業(yè)績認定簡表》(附件三)(一式一份)。
(2)申報四級、五級、六級職員,填寫《2021年職員職級競聘業(yè)績認定簡表》時,提供具有代表性的支撐材料一份;獲獎情況僅填報校級以上成果或個人獎勵。
2.二級單位資格初審及推薦
12月13日—12月14日,各單位職員職級聘用工作小組對本單位申報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擇優(yōu)推薦并排序,填報《2021年職員職級競聘人員匯總表》(附件四),并提交相關材料電子版。
符合條件且申報同一級職員崗位人數(shù)在5人及以內的可擇優(yōu)推薦1名,6至10人的可推薦2名并排序,11人及以上的可推薦3名并排序。
3.資格復審
12月15日—12月17日,學校職員職級聘用資格審查小組進行資格復審。
4.申報人員基本情況網上公示
12月20日—12月22日,各二級單位推薦的申報人員基本情況由學校統(tǒng)一網上公示。公示有異議的,由資格審查小組進一步調查復核確定。
5.組織評審
初級、中級職員由職員職級聘用工作組組織評審,高級職員由學校職員職級聘用委員會評審。五級、六級職員晉升還需參加現(xiàn)場答辯,并提交支撐材料原件。
6.公示。
7.校長辦公會審定。
五、其它事項
1.晉升條件中工作任職年限是從任現(xiàn)職級以來至申報當年截止日期(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在實職管理崗位工作的連續(xù)時間,以實足年月計算。
2. 所有申報人員應保證所填報的表格內容、提供的資質類證明、論文論著等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如有偽造申報材料、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競聘資格并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人事處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