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陜教外【2017】3號),由教育部設立的“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以下簡稱“西部項目”)2017年申報工作現已啟動開展,選派申報有關事項如下:
一、選派指標數:
西部項目:8人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出國研修項目:1人(科研管理方向)
二、選派范圍及條件
1.留學期限:
1)西部項目
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12個月;
博士后: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2)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出國研修項目
成班派出,留學期限3個月。
2.申請條件須滿足《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
1)西部項目
重點選派范圍及對象為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學科帶頭人,國家或省級特色專業(yè)建設點人員,重大工程、重大專項的參與人,有一定的國際交流合作經驗,有對外聯(lián)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項目。申報時,須提供外方正式邀請信(邀請時間起點應在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間)。
2)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出國研修項目
高等院校從事科研管理的中層優(yōu)秀管理干部。
3.語言要求:需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規(guī)定的要求。外語水平未達規(guī)定要求者,應具備一定的語言交流基礎,并須提供可反映其外語水平的證明。
三、評選程序:
1.申請人填寫《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單位推薦人員申請表》(見附件),各單位對申報人審核并進行推薦排序,于4月5日上午11時前交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學校組織評選并對候選人進行公示;
3.相關資料和申報要求請登錄http://www.csc.edu.cn/chuguo/s/763查閱。
四、其它說明:
1.配套經費:2017年西部項目經費由國家留學基金委與省教育廳和各推選單位按1:1比例共同承擔,配套經費不由個人承擔。
2.被推薦人應保證出國后能按期回國(不得提前或延期回國),并保證回校工作。
聯(lián)系人:朱坤琳 電話:88382260
附件:
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單位推薦人員申請表.doc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