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貴州省2024年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年度課題(以下簡稱年度課題)申報工作已開始,并面向全國公開申報,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中共中央關于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認真落實貴州省第十三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三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學術導向,堅持經(jīng)世致用和自主探索相結合,堅持以重大理論和現(xiàn)實問題為主攻方向,堅持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并重,鼓勵開展跨學科綜合研究,充分發(fā)揮課題示范引導作用,推動支撐貴州發(fā)展、研究貴州現(xiàn)象、講好貴州故事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推進自主知識體系構建,更好服務貴州全省工作大局。
二、課題指南
(一)課題指南包括93個選題,面向全國公開申報,1—93號選題(可分類別的除外)的名稱即為最終立項課題及最終研究成果的名稱,申請人不得擅自更改,但可根據(jù)選題,按照聚焦重點問題、突出有限目標的原則設計研究問題和內(nèi)容。
(二)申請人也可按照年度課題設置的24個學科門類,尊重學術規(guī)律、把握學術前沿,自行設計選題,但選題表述要符合課題定位,突出問題導向、學科視角,科學嚴謹、簡明規(guī)范,一般不加副標題,不超過40個漢字(含標點符號),避免引起歧義或爭議,避免重復研究。自選選題面向貴州省內(nèi)公開申報。同等條件下,申報1—93號選題的優(yōu)先立項。
(三)支持圍繞貴州高質(zhì)量發(fā)展的重大理論和現(xiàn)實問題、哲學社會科學重要基礎和前沿問題開展原創(chuàng)性研究,倡導基于貴州現(xiàn)象、貴州問題的基礎理論研究,鼓勵跨學科跨單位跨地區(qū)整合資源、組織研究隊伍開展綜合研究。
三、課題類別
本年度課題類別分為重大課題、重點課題、一般課題、青年課題和后期資助課題,申請人可結合自身資格條件、研究興趣、科研實力等選擇一類申報。其中,后期資助課題主要資助已基本完成(需完成90%以上),且達到本學科領域先進研究水平,但尚未出版的優(yōu)秀學術成果。
四、課題要求
(一)研究期限。重大課題研究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類別的課題,屬基礎研究的,其研究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屬應用研究的,其研究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資助額度。視課題類別、研究內(nèi)容和任務等確定。分兩次撥付,立項時撥付立項資助經(jīng)費,課題結項后再撥付剩余資助經(jīng)費。其中,重大課題不高于30萬元/項、重點課題和后期資助課題不高于10萬元/項、一般課題和青年課題不高于6萬元/項。
(三)最終研究成果形式和正文字數(shù)。最終研究成果形式包括專著、譯著、論文集、研究報告、工具書,其中專著、譯著、工具書正文字數(shù)15萬字以上;論文集篇數(shù)10篇以上(其中在省級以上公開刊物發(fā)表3篇以上,且須標注“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課題成果(課題編號:XXXXX)”字樣),每篇字數(shù)4000字以上;研究報告正文字數(shù)6萬字以上。具體結項任務以申請書及課題管理合同為準。
(四)其他要求。申報單位屬貴州省外的,其課題組成員須有1—2名正式受聘于貴州省省級社科研究機構(含黨校、社科院、高校、智庫等)的科研人員。
五、申報資格
申請人須具備的條件:①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②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zhì)性研究工作;③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一定的學術造詣和科研經(jīng)驗,社會責任感強、學風優(yōu)良,近五年內(nèi)無不良科研記錄;④青年課題申請人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8月19日后出生),課題組成員無年齡限制;⑤課題組成員不得多于6人,且須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簽字確認,否則視為違規(guī)申報;⑥全日制在讀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得領銜申請,但可作為課題組成員。符合申報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員可申請,其中全脫產(chǎn)博士后須從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請,在職博士后可從所在工作單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請。
六、申報限定
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復立項,確保申請人有足夠時間精力從事課題研究,促進多出優(yōu)秀成果、杰出人才,特對本年度課題申報作如下限定:
(一)申請人同年度只能申請一個課題,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課題的申請;課題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兩個課題申請;在研貴州省哲社課題的課題組成員最多參與一個課題申請。
(二)在研貴州省哲社課題負責人,不得領銜或參與申請本年度課題(結項證書落款日期在2024年8月19日之前的,可以申請本年度課題)。
(三)不得通過變換責任單位回避前述(一)(二)條款之規(guī)定;不得將內(nèi)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報材料以不同申請人的名義提出申請;不得以內(nèi)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報材料向2類及以上基金項目(課題)提出申請;不得使用與已出版的內(nèi)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請;不得以內(nèi)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請2類及以上基金項目(課題)結項;不得以已獲省哲社課題資助的研究成果、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申請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的成果等,申請本年度后期資助課題。
(四)凡在內(nèi)容上與在研或已結項的各級各類項目(課題)有較大關聯(lián)的,須在《申請書》中詳細說明所申請課題與已承擔項目(課題)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否則視為重復申請。
(五)凡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本年度課題的,須在《申請書》中注明所申請課題與原論文(出站報告)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并承諾在原論文(出站報告) 基礎上進行實質(zhì)性修改,最終研究成果與原論文(出站報告)的重復比例不得超過 60%。申請鑒定結項時須提交原論文(出站報告)原件。
(六)申請人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本年度后期資助課題的,其論文或出站報告完成日期應為三年以上(答辯日期為2021年8月19日之前),并在原論文或出站報告基礎上進行實質(zhì)性修改,且增刪、修改內(nèi)容篇幅達到原論文或出站報告字數(shù)的30%以上。
(七)《申請書》中“課題設計論證”部分總字數(shù)原則上不超7000字;“研究基礎”部分前期相關代表性研究成果限報5項,與本課題無關的不得填寫,合作者需注明作者排序。
(八)立項后凡以本年度課題名義發(fā)表或出版階段性成果、最終成果,均須在顯著位置唯一標注“貴州省2024年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年度課題研究成果(課題編號:XXXXX)”字樣,且不得同時標注其他基金項目(課題)資助字樣。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本年度課題申請:
1.無相關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與所申請課題無關的。
2.選題不符合《課題指南》基本要求,或沒有重要研究價值的。
3.“課題設計論證”明顯簡單粗糙或存在抄襲情況的。
4.《申請書》填報內(nèi)容(包括申請人或課題組成員的基本情況、前期成果等)不實、弄虛作假,或相關成果存在知識產(chǎn)權爭議的。
5.《活頁》中填寫作者姓名、單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稱、發(fā)表時間或刊期等的。
6.2021年8月19日以來,被終止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省哲社課題的負責人,不得領銜或參與申請本年度課題;2019年8月19日以來,被撤銷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省哲社課題的負責人,不得領銜或參與申請本年度課題。
7.申報材料(含《申請書》《活頁》《匯總表》等)存在填寫(裝訂)錯誤、不完整、份數(shù)缺失、未簽字蓋章,以及紙質(zhì)版和電子版材料內(nèi)容不一致等問題的。
8.申報單位不能履行科研、財務、審計管理職能的。
9.逾期未提交申報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本年度課題申請資格條件的。
七、申報受理
1.本年度課題實行網(wǎng)絡申報,申請人在線申報的同時仍需提交紙質(zhì)版《申請書》《活頁》,并確保線上線下材料內(nèi)容完全一致。
課題申報系統(tǒng)于2024年8月21日09:00至9月9日12:00開放,逾期系統(tǒng)自動關閉,不再受理申報。有關申報系統(tǒng)及技術問題,請咨詢電話:13007817627。請各申請人于2024年9月6日前完成線上申報,學校于9月9日前完成審核并上報。
2.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辦公室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無賬號的申請人需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注冊個人賬號,已有賬號的申請人直接登錄貴州省社科規(guī)劃課題管理平臺(https://gzpopss.todcy.cn),在線填寫相關信息、檢查無誤并點擊提交后可下載《申請書》《活頁》。
3.請申請人于2024年9月9日前將紙質(zhì)版《申請書》《活頁》(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申請書》需簽字)各1份,報送至學校科研處107辦公室。
八、誠信紀律
(一)申報工作須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申請人須按照《貴州省2024年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年度課題申請書》《貴州省2024年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年度課題論證活頁》要求如實填寫有關內(nèi)容,保證無知識產(chǎn)權爭議和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查實,取消5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公開通報批評。凡在課題申報和評審過程中發(fā)現(xiàn)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除按規(guī)定作出處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二)獲準立項后,課題負責人不得變換課題責任單位,在課題執(zhí)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本公告和課題管理合同約定的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結項成果須與預期成果一致;獲準立項的《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發(fā)表或出版階段性研究成果須按程序報批,最終研究成果須先鑒定、后出版,擅自發(fā)表或出版課題研究成果視為自行終止資助協(xié)議。
聯(lián)系人:張瑩
聯(lián)系電話:029-88382127
科研處
2024年8月30日